【毛神語錄】Mao's QN 1:「這跟我聽過的任何東西都截然不同!」

▲Beethoven:Complete String Trios, Trio for flute violin and viola/ Maxence Larrieu, The Grumiaux Trio/ Philips SC 71 AX 309 , AXS 3007, Philips 802 895/ 97 LY

1792 年 11 月,22 歲的貝多芬離開他的出生地波昂,搬到當時全世界的音樂首都維也納,一生再也沒有回過波昂。據說他身上只帶著一捆手稿,直到今天, 許多音樂學者、傳記作家還在考證、猜測,那捆手稿中到底都是些什麼曲子,後來出版了嗎?現在流落何處?儘管有專家認為他的 5 首弦樂三重奏都是「波昂時期」起草的作品,但極可能只有《第 1 號弦樂三重奏》(Op.3)是以相對完整的草稿形式被打包在行囊中;這 5 首三重奏及另 1 首《長笛、小提琴和中提琴的小夜曲》(Op.25),其實都是 1798 年以前,在維也納寫成的。許多音樂史家糾結在「波昂時期」與「維也納時期」的分界點,進而拿「1792 年 11 月 2 日」這時點當貝多芬「早期作品」(意指不成熟)與「成熟作品」的分野,其實大謬不然。 貝多芬的 722 個作品只有風格的轉變,沒有成熟不成熟的問題,不成熟的作品根本不會出現在他捆紮的那包手稿中,他早把它撕成碎片了。

僅僅因為弦樂三重奏可能是「波昂時期」構思或部分完成的「早期作品」, 就認為它們不成熟,是完全錯誤的。我可以舉兩部貝多芬「波昂時期」的巔峰之作來證明他在「波昂時期」早已是個成熟的作曲家。史載,貝多芬曾在 1790 年 為龍馭上賓的奧皇約瑟夫二世以及登基加冕的里奧波德二世各創作了 1 首清唱劇(註1)。當時這兩部作品因故(註2)均未演出或出版,且失傳了將近一個世紀!最早是 1813 年 4 月,樂譜手稿在法國貝納男爵(Nicolas Graillet, Baron de Beine)的私人圖書館裡拍賣,被貝多芬早年的對手胡麥爾(Johann Hummel)買下;胡麥爾死後,手稿輾轉流落到萊比錫一家叫「李斯特和法蘭克」(List and Francke)的二手書店。1884 年,被奧地利劇作家兼記者弗里德曼(Armin Fridmann)買下並將它帶到維也納,最終在 1884 年 11 月首演並於 1888 年出版。布拉姆斯也買了一本,他用鋼琴彈奏後評論說:「這完全就是貝多芬的作品無誤。即使扉頁上沒有名字, 也很難想像除了貝多芬之外,還有誰能寫得出來。」

既然「波昂時期」與「維也納時期」不是成熟或不成熟的分野,費神區分哪些作品創作於波昂,哪些又是在維也納,就根本沒有意義。1800 年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時點,這年是「鋼琴演奏家貝多芬」與「作曲家貝多芬」的分水嶺,耳聾的症狀迫使他在生活和職涯上做出調整,從此他不再熱衷與人在音樂會上捉對廝殺、同臺競技,一路朝眾神所在的奧林帕斯山萬神殿(Mytikas)前進。那年他完成《第 1 號交響曲》(Op.21)及第一組 6 首弦樂四重奏(Op.18),廿餘年後,他完全取代海頓,成為這兩個曲種的最高成就者。1800 年 4 月 2 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法蘭西斯二世(Francis II)出席貝多芬《第 1 號交響曲》在帝國皇家伯格劇院(kaiserlich-königlich Theater an der Burg)的首演,他的反應是:「那音樂裡有一些革命性的東西!」皇帝的直覺是正確的,作為「作曲家貝多芬」,當時他已經站在奧林帕斯山的登山入口了。而且,他不是空手來的,在此以前,貝多芬已經完成 13 首鋼琴奏鳴曲、4 首小提琴奏鳴曲、2 首大提琴奏鳴曲(Op.5)、1 首法國號奏鳴曲(Op.17)、《中提琴與大提琴的眼鏡二重奏》(Duo for Viola and Cello, "mit zwei obligaten Augengläsern",WoO.32)、5 首弦樂三重奏、1 首《長笛、小提 琴和中提琴的小夜曲》(Op.25)、5 首鋼琴三重奏、3 首鋼琴四重奏(WoO.36)、《鋼琴與管樂的五重奏》(Op.16)、《法國號與弦樂的六重奏》(Op.81b)、《單簧管、法國號、巴松管與弦樂的六重奏》(Op.71)、《七重奏》(Septet,Op.20)以及各式各樣的重奏、變奏,大型作品也已完成 1 首《小提琴與管弦樂隊的浪漫曲》 (Op.50)、兩首鋼琴協奏曲(Op.15、Op.19)等。

貝多芬一共只寫了 5 首弦樂三重奏,在 1798 年(28 歲)出版作品編號第 9 號(Op.9)的 3 首以後,他終生都沒有再重拾這個曲種。在題獻給他的贊助人馮. 布朗—卡繆伯爵(Count Johann Georg von Browne-Camus)的獻詞中,貝多芬難掩得意:「作者被您雍容大度及善解人意的慷慨深深感動,很幸運地能夠透過題獻給您的方式,向全世界呈現此作品。如果真正的鑑賞家所贊助的藝術創作不只是依靠巧妙的靈感,而是需要竭盡全力的熱忱,那麼作者將很榮幸把他最好的作品 (la meilleur de mes oeuvres)呈現給他的梅塞納斯(Maecenas)。」貝多芬雖然常常在給贊助人的題獻詞裡強調「這是我最好的作品」,但他不是老王賣瓜,這套有著交響曲外觀形式及宏大聲響的 3 首弦樂三重奏,讓海頓、莫札特各自僅有的一首灰頭土臉、黯淡無光;其中的第 3 首,也就是《c 小調第 5 號弦樂三重奏》 (Op.9,No.3)更被認為是巴洛克時期以降,乃至於現今所有同類作品當中最好的。

既然這麼好,為什麼貝多芬在 1798 年以後就不再創作弦樂三重奏了?也許頭腦簡單的人會認為,寫三把樂器的重奏當然比寫更多把樂器的重奏要簡單嘛! 誰不是先會爬、再會走的呢?難道你學會走路後,還會想用爬的?言下之意,是指貝多芬將創作弦樂三重奏當作寫弦樂四重奏的塗鴉練習,持這種見解的,必然 是注意到貝多芬曾在 1801 年給他的小提琴家朋友阿門達(Karl Amenda)的一封信中說道:「我剛剛學會如何正確地創作四重奏……」也有人相信,貝多芬大約就在那時候與他非常尊敬的教授兼作曲家福斯特(Emanuel Förster)一起研究如何創作四重奏。但事實明擺著,貝多芬的第一組 6 首弦樂四重奏(Op.18)是創作於 1798 至 1800 年間。而且寫弦樂三重奏真的比寫弦樂四重奏容易嗎?那為什麼海頓、莫札特的三重奏與四重奏數量差異如此懸殊?事實上,大多數作曲家都同意,寫一首平衡而令人滿意的弦樂三重奏比寫一首平庸而索然無味的弦樂四重奏要困難得多。也有人認為,弦樂三重奏是迎合業餘愛好者的商業作品,這種市場在 1800 年後逐漸萎縮,沒有需求,自然無需供給。這說法在某種程度上倒是正確的,法國大革命後,王公貴族在自家小宮廷「自娛」的需求的確漸少,但真正原因還在於弦樂三重奏和弦樂四重奏作為表達手段的本質區別、貝多芬對作曲家這角色的認知態度,以及專業室內樂演奏團體的興起。事實上的音樂史發展就是這樣,在所有追隨他的浪漫主義者中,也只有舒伯特跟德弗札克繼續孜孜矻矻地寫著「有料的」弦樂三重奏,弦樂三重奏漸漸退縮到室內樂的角落。直到十九世紀末,29 歲的西貝流士以 1 首「沒寫完」的《g 小調弦樂三重奏》(JS 210,1894) 正式吹響弦樂三重奏的「熄燈號」,他一路活到 92 歲,但他從未想過將這首「沒頭沒尾」、「破破爛爛」的弦樂三重奏從抽屜裡拿出來,好好把它寫完。

▲Mozart:Divertimento for String Trio, K.563/ Isaac Stern, Pinchas Zukerman,Leonard Rose/ Columbia Masterworks M 33266

貝多芬 1792 年開始創作《第 1 號弦樂三重奏》(Op.3)時,莫札特的《弦樂三重奏小夜曲》(K.563)已經出版,他很可能在波昂就看過樂譜,因此《第 1 號弦樂三重奏》在外觀上,的確是臨摹之作,但光是開頭熱情如火(Allegro con brio)的幾個小節,就已先聲奪人、狠狠地把前輩莫札特甩在後面了。《第 1 號弦樂三重奏》1797 年在維也納出版前 3 年,就已經威名遠播到英國。據詹森夫人 (Mrs.T.Fielding Johnson)1806 年出版的《萊瑟斯特舊事》(Glimpses of Ancient Leicester)書中所說,萊瑟斯特鎮上的一位針織品製造商、編輯、業餘作曲家兼音樂愛好者賈第納(William Gardiner)「堪稱是第一位將貝多芬的音樂帶進英國的音樂家」。賈第納後來在他的三卷本回憶錄《音樂與友誼》(Music and Friends,1838) 中談到,科隆大主教兼選帝侯克萊門斯.奧古斯特大公(Duke Clemens August) 的隨軍牧師多布勒(Abbe Dobler)1794 年訪問漢堡時,法國軍隊入侵波昂,他被迫前往英國尋求庇護。多布勒將貝多芬的《第 1 號弦樂三重奏》樂譜放在小提琴盒裡,帶到萊瑟斯特,同行的還有費弗舍姆伯爵(Earl of Feversham)的女兒博沃特夫人(Mrs. Bowater)。負責演奏中提琴的賈第納在書中描述他對貝多芬《第 1 號弦樂三重奏》的興奮之情:「我簡直驚呆了,這跟我聽過的任何東西都截然不同! 這是一種全新的感覺,一種我未曾從音樂中獲得過的樂趣。……它是一種全新的語言,強烈地激發了我的想像力,相形之下,所有其他音樂都顯得平淡無味、毫無生氣。」美國國會圖書館館員塞耶(Alexander Wheelock Thayer)在他著名的巨作《貝多芬的生平》(Life of Beethoven)中也引述這段話。

你會認為貝多芬的弦樂三重奏是他早期的不成熟作品嗎?你會覺得寫三把樂器的重奏當然比寫更多把樂器的重奏簡單嗎?我建議你先聽過莫札特的《弦樂三重奏小夜曲》(K.563),再聽貝多芬的《第 1 號弦樂三重奏》(Op.3),我相信你會懂得賈第納說的話!


註1:分別是《紀念約瑟夫二世皇帝逝世的清唱劇》(Cantata on the Death of Emperor Joseph II,WoO.87)與《里奧波德二世皇帝登基的清唱劇》(Cantata on the Accession of Emperor Leopold II,WoO.88)。

註2:追悼會籌備會議的最後一次會議上有一份備忘錄指出:「由於種種原因,這部預定的清唱劇無法演出。」 學者研究有兩個最可能的原因,一是管樂部分對樂師來說太複雜了;二是慢熱出了名的貝多芬未能及時完成,他為了紀念魯道夫大公(Archduke Rudolph)就任奧洛穆茨(Olmütz)大主教所寫的《莊嚴彌撒》(Missa Solemnis,Op.123)也沒趕得及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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